更新时间: 2024-11-16 作者: 蒸汽锅炉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于9月20日公布鄂尔多斯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7”重大高压气体泄漏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9月7日15时35分许,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席王莉霞分别作出批示指示,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理、舆情引导、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二级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赶赴现场,组织并且开展抢险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和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工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鄂尔多斯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7”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组织并且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根据自身的需求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及失职渎职问题开展审查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问询谈话、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2人员受伤或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解决的建议,并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及暴露出的明显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鄂尔多斯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7”重大高压气体泄漏事故是一起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远传压力变送器位置违规变更,主管道与放空火炬管线连通处以及压力测量装置引压短节管严重堵塞,设备维护保养不力,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场人员大量聚集,在主管道内介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进行拆卸阀盖,导致管道内高压粗合成气瞬间泄漏喷出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中发现,负责特定种类设备检测单位中国特检院两名相关负责人也在其中。胡振龙,中国特检院鄂尔多斯片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亿鼎公司《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编号22R1118-DD0055、22R1118-DD0335)的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中个别项目描述不够详细及未对委托检验范围进行补充说明,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康晓鹏,中国特检院压力容器部成套装置完整性评价室副主任,亿鼎公司《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编号22R1118-DD0055、22R1118-DD0335)审核人员,未审核发现报告中未对历次在线检查问题记载进行响应和报告描述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测试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F,法定代表人:刘三江,经费来源: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编号:TS7110001-2025,审批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效期至2025年12月5日。2022年9月30日,与亿鼎公司签订了《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压力容器定检合同书》,项目内容:1003条压力管道和249 台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和6次在线年检(年度检查),服务期限为6年,至2028年9月30日。